“昆明市發生一起犯罪嫌疑人駕車沖撞行人的重大惡性案件……”記者7月21日從昆明市公安局獲悉,網傳的這則“警情通報”系謠言。
21日中午,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已就該起交通事故作出通報:李某某(男,49歲,昆明市西山區人)駕駛一輛藍色小型越野車行駛至金碧路時,撞上正常行駛的電動自行車及行人,隨后駕車逃逸途中又與其他車輛及行人發生碰撞。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,4人輕傷,5人輕微傷,受傷人員已送醫院救治,無生命危險。公安機關已將李某某抓獲,已排除酒駕、毒駕嫌疑。初步查明屬交通肇事逃逸,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。
來源:北京日報
編輯:熊謙、胡瑩
出品:荊楚網(湖北日報網)